防爆电机的结构,包括结构型式、构件设计、材料类别及性能、加工工艺等,除实现防爆电机的基本功能外。还要着重于各项安全性能的保证。
1.外壳防护。防爆电机的外壳,除作为定子和转子旋转构柞的支承之外,还要实现对自身以及对机外人、物和环境安全的防护。
第一种防护: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机壳内带电部分和人体触及机壳内转动部件(光滑旋转轴和类似物除外),防止固体异物进人防爆电机内部。
第二种防护:防止水滴或水流进防爆电机机壳内而引韶有害的影响。
第三种防护:防止一些偶发性因素造成的有害影响,以及对特殊环境条件的防护。
对第一、第二种防护,已有国家标准GH4942.1《电机外壳防护分级)对各种防护的分级及其内容、检验标准作出具体规定。外壳防护分级标志由字母IP及两
个表征数字组成,防爆电机的铭牌上注明所适用的等级体积较小的防爆电机可简化。
对第三种防护,因产品的结构而引起的偶发性的不安全因素,则要在产品结构中作特殊的防护,例如为防止因电容器爆裂而引起的人身伤害,则可加电容器罩等等。而对一些为防止机械损害或潮漫(由凝露所引起的)、腐蚀性气体、霉菌、虫害以及防爆电机在爆炸性气休、粉尘多不境工作的防护,则属于特殊环境的防护,需要有专门的防护措施,并要符合专门的防护规程。
2.机械强度。防爆电机所有可能承受机械应力作用的构件,都能承受相关应力的作用而不发生有害的形变甚至损坏,并有足够的安全系数。对防爆电机的机壳应能承受支承绕组铁心、端盖和转子重量和实现能量转换相应的扭矩,同事在散热中,起到构成风路和散热表面良好作用;所有旋转部分,还要承受高速或者超速旋转时产生的离心力的作用;转轴要能承受负载转矩、单边磁拉力、对被驱动件因安装同轴度的偏差,而引起的附加转矩、不平衡离心力以及转子重量的作用下,而不产生有害变形所属的强度和刚度。
注:任何不允许的变形都会导致气隙不均匀、震动和噪声加大,甚至定转子相擦或零部件损坏而产生故障,影响防爆电机的安全运行。